湖南中医药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上半年实践与论文环节考核的通知
为了加强自学考试实践与论文环节考核工作的管理,稳妥做好2023年上半年的实践和论文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为已经在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http://zikao.hneao.cn/net)报考实践课程和毕业论文的考生,未报考者不得参加考核或答辩。
报考实践课的考生要求对应理论课成绩必须合格,报考毕业论文的考生要求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理论课程和对应实践课程成绩必须全部合格。报考护理学临床实习的考生,自行参加3个月以上的临床实习,成绩合格者参加临床考核(需提供实习证明)。请考生在报考前仔细确认课程通过情况,未通过规定课程考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实践考核或毕业论文答辩。
二、线上确认与缴费
1.信息确认。考生于4月13日8:00-14日17:00,通过电脑端登录我校线上查询系统(网址:http://hnzyybm.gogotoo.net),通过身份证及姓名查询,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参考科目。部分考生在“湖南省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中报名的科目,因理论课成绩不合格而不能参加实践或毕业环节考核。如线上确认系统中显示的个人信息、参考科目有误,请于4月14日下午5点前联系我校自学考试办公室,电话:0731-85381225,否则视为个人信息、参考科目无误。
2.线上缴费。根据湖南省物价部门规定,实践课程考核费为每人每科120元,毕业论文指导答辩费为每人300元。请务必在考试系统中认真核对本人可参考科目与交费金额,于4月17日-18日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下方二维码(建行“悦享生活”),使用建行储蓄卡进行交费(不能使用信用卡),多交费用无法退回。
三、实践考核工作具体安排
具体考核时间、地点、考场另行通知。
四、毕业论文工作具体安排
1.考生报考后,可根据报考专业及工作实际自行确定论文题目,完成毕业论文选题,并开始撰写论文初稿。论文格式见附件1,请严格按要求编写。请于4月16日前将毕业论文初稿及查重报告(要求重复率低于30%)电子版发送至我校自学考试办公室邮箱:152009792@qq.com,务必以“考籍号+专业+姓名+联系电话”命名文件,逾期一律作放弃处理。请务必按照附件1:《湖南中医药大学自考毕业论文规范》撰写毕业论文。
2.考生参加论文答辩前请自行下载打印附件2(论文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填写完成后带至答辩地点。
3.考生所写论文将交与指导老师审核,符合毕业论文规范的考生,可以参加论文答辩。
五、其他事宜
1.请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和要求办理手续;提前或逾期者,作放弃处理。
2.来校路线:含浦校区请乘912路、908路等至“湖南中医药大学”公交站下车。
3.考核成绩随湖南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理论课成绩一起公布,请登陆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自助服务系统(http://zikao.hneao.cn/net) 查询。
湖南中医药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
附件:1.湖南中医药大学自考毕业论文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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